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
依 据:
《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办法》(教外留[2006]85号)
办理对象及范围:
全市各级机关、事业单位(除各类学校)、国有企业工作人员
办理条件:
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(www.csc.edu.cn)上公布
办理程序:
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选拔工作采取网上(www.csc.edu.cn)申报的方式进行,市人事局主要负责全市非教育系统的材料受理、审核和上报工作
费用情况:
免费
办理结果状态:
办结
办理部门名称:
录用流动科
办理地点、邮编:
泰安市市政大楼人事局 271000
办公时间:
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(节假日除外)
联系电话:
0538—6991182
传真号码:
0538—6991182
电子邮箱:
Lyldk5053@163.com
网上表格下载:
无
网上办理情况: